住建部通报:湖北巨型关公像、贵州独山水司楼存在着一些问题

2020-10-09 09:44   来源: 互联网

近日,住房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媒体和群众强烈反应的湖北省荆州市关公大型塑像工程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务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为了加强对大城市雕塑建设的管理,坚决控制 "文化地标" 的过度建设等现象,现通知湖北省荆州市关公巨型雕塑工程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务公司建设项目。


在湖北省荆州市修建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 57.3 米,违反了经批准的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破坏了这座古城的风格和历史环境。


贵州省独山县玉山镇静心谷风景区水系建筑高达 99.9 米,投资高达 2.56 亿元,存在着脱离现实、过度建设 "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格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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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贵州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结合,跟踪和引导荆州、独山县搞好关公塑像工程和水系建设工程的整改工作,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及时干预和纠正苗木问题,坚决杜绝 "文化地标" 等形象工程和成果工程的过度建设。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的精神,落实新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文化观、价值观、美学观,吸取通报的两个典型案例,切实延续历史脉络,塑造特色,体现城乡建设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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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城市雕塑建设等管理体制,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性等重点领域的城市建筑特色管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景观特色,不拆毁历史建筑,不拆毁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伐古树。


第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风格管理的通知(2020)38 的要求,将超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区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作为重要的城市工程进行管理,建立和完善设计方案比较论证制度和公众宣传制度。设计方案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或者专家意见有较大分歧,宣传有争议的,不予批准。


第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社会舆论监督监督机制,开辟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问题,向本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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