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人作为公司股东并将自己的权益委托给他人并不明显,但在实践中,自然股东在委托托管股权后并没有真正参与公司的管理,而自然股东则以公司侵犯股东知情权和损害股东利益为理由,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是什么,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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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是什么,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是什么?
河南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振杰回答:
丧失股东资格的原因:
1.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资本
2.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并被接受的
3.股东未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的,应当予以除名。
4.股东因违法被没收财产的,出资数额或者依法剥夺股权的。
5.因欠股东的债项而强制执行股东所持有的资本或股本的数额。
6.公司依法完成解散或破产程序的
7.自然人股东的死亡或法人股东的解散、注销或破产等。
河南凉城律师事务所郝振杰律师事务所分析
就股东资格而言,股东的人格特征并不重要,无论他们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无论他们是否有行为能力,都可以成为股东。关于股东资格,有几点需要注意:
(一)某些人,例如国家公务员,在某一特定时期从事某一职业时,不能从事投资活动。
第二条发起人股东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有法人原则上不能进行投资活动,但在特定情况下,公有法人也可能需要从事某些投资活动。当公有法人依法进行投资活动时,其地位由公有法人转变为私人法人,国家可以从事投资行为,从而成为国有股份股东。
4)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
5)有些法律对外国人的投资实行限制[通常要求一定比例的保荐人在本国境内居住]。
在公司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名称不匹配"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有"匿名股东"[匿名股东是指实际投资者或认股人以他人名义履行出资义务或认购股份,相当于名义股东]
2)有"冒充股东"[冒充股东指实际投资者或以虚拟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认购股份以履行出资义务或认购股份的人]